国家税务总局:严禁平台企业向从事配送、家政等人员转嫁涉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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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8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在今日举行的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表示,今年 6 月,国务院公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目前已有超过 7000 家境内外平台企业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练奇峰表示,规定实施后,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平台不得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负担。税务部门后续还将进一步严加督促。

注意到,这并不是国家税务总局第一次提及此事。今年 9 月有报道称,随着互联网平台企业于 10 月 1 日起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将依法严查个别平台借机向外卖员、快递员等各类“小哥”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依法合规享受税收优惠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平台企业的涉税义务转嫁给平台内的从业人员,更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向从业人员额外收取费用。

除此之外,为减轻平台内从业人员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环节的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还专门出台配套公告,明确了对包括外卖员、快递员等各类“小哥”在内的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税款。